关于报送2017年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甘教人﹝2017﹞37号
各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省直有关厅局,有关办学单位:
为做好2017年全省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经商省人社厅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正常晋升人员按《甘肃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职〔2009〕67号)、《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甘人职〔2016〕2号)文件执行。
(二)破格晋升人员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执行。
(三)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7〕32号)规定,从2017年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全省职称评审申报的必备条件。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甘人社通〔2016〕399号)文件规定,县属及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发表论文不再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硬性要求,可用高质量的本专业技术总结,推广新技术、解决难题,服务产业发展等项目成果替代。学历、专业技术年限、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系列转换等要求,按省上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型打印。
(二)《评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3份,用A3纸型打印。
(三)《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式3份,用A3纸型打印。在“符合硬化条件成绩”栏内实事求是填写被评审人员业绩中符合评审条件的主要条款。
“简表”和“审查登记表”中的所有项目由所在学校职改部门逐项审核确认后,如实填写并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简表”和“审查登记表”须报送电子版,同时报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加盖公章后的PDF格式电子版(邮箱: gsjszc@163.com )。以上表格可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sedu.gov.cn)下载。
(四)申报人员符合晋升条件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上述证件同时报送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论文、专(译)著、教材等。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初审通过后原件退回,只留复印件,其它成果原件待高评会结束后退回。
(五)申报人员需提交1篇任现职以来已公开发表、代表自己教学科研水平的论文,或1篇任现职以来3000字左右的高质量教学科研总结,或1 个本人作为前两名完成的教学科研项目成果,用于高评会答辩。以上材料均需被推荐人签字确认,推荐单位盖章,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5份。答辩工作按《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甘职改办〔2001〕12号)执行。
三、成果审查及公示要求
为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杜绝一切学术不良行为,学校及有关办学单位要对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成果进行审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组织推荐。
按《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进行公示。公示后,经市(州)、厅(局)或有关办学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并附报送(委托)函件(破格人员需列出申报人员名单)。资格评审报告(委托函)应包括:申报材料审查、推荐、公示情况等。
四、注意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须严格在核定的中等专业学校高级岗位数额内报送材料。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时要向一线教师倾斜,突出一线教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省教育厅不受理材料:
1.未办理正式调入手续的人员。
2.甘职改办函〔2007〕1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范围人员。
3.表格纸型不符合要求。
4.材料填写和装订不规范。
(三)根据省职改办规定,申报人员的论文采稿通知单、专著(译著)的出版合同及清样一律不作为评审依据。
(四)各单位对评审对象论文严格把关,杜绝非法期刊论文。
(五)请将评审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请市(州)教育局、有关办学单位接此通知后,将上述安排及时传达到学校及有关人员,依照文件规定的报送时间,抓紧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评审材料的审核与上报工作,以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按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7〕32号),请各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积极做好组建本地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准备工作。
附件: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xls
附件2:评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情况简表.doc
附件3: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xls
甘肃省教育厅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