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团发〔2017〕 29 号
共青团庆阳市委
关于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市直各团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全市共青团改革,坚持从严治团,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让团员更像团员,以良好风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按照《共青团甘肃省委关于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甘团发〔2017〕1号)精神,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共青团员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3月至9月
二、参加对象
全市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全体共青团员
三、活动内容
本次教育实践坚持学习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具体做到“八个一”:
(一)开展一周集中学习。 全市各级团组织要通过举办宣讲会、报告会、培训班、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组织团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组织一次专题辅导。 以团章、团史和团情为主要内容,由团组织负责人对团员进行专题辅导,也可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和先进人物进行专题辅导。
(三)讲授一堂团课。 4月底前,各级团组织要举办以“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为主题的团课,每名团员要参与其中,团课由基层团组织负责人讲授。
(四)开展一次征文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开展“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征文活动。各县(区)团委、市直有关团委要于6月9日前,向团市委推报优秀征文3篇。团市委将择优推荐参加团中央、团省委征文评比。
(五)整顿一批团组织。 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团中央有关文件规定,从严格入团程序、举行入团仪式、规范团费收缴、开展团的组织生活等方面进行自查整顿。4月底前,要召开“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形成组织生活会报告存档。
(六)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5月份,要集中组织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网络主题团日活动,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七)选树一批典型。 五四期间,各级团组织要结合教育实践开展情况,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青少年等进行集中表彰,并做好典型宣传等工作。
(八)参与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团员注册志愿者工作,积极组织团员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每名团员至少参与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各级团组织要对本次教育实践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面动员广大团员、团干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大力推进从严治团贯穿教育实践全过程。
(二)分类指导、增强实效。 全市各级、各行业团组织要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部署和推动,引导团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团员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进一步提高团员“三创”意识和能力,不断向社会传递青春正能量。
(三)加强宣传、形成声势。 各级团组织要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引导工作,做到启动有声势、活动有高潮、日常有声音,为教育实践的顺利开展营造氛围。各县(区)团委、市直各团委(总支、支部)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并于3月31日前填写信息员登记表(附件3)上报团市委。各县(区)团委、市直各团委(总支、支部)于每周星期三之前通过庆阳共青团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上报教育实践信息不少于1条。
(四)做好总结、提升成效。 各级团组织要认真总结教育实践开展情况,填写教育实践工作报告表(附件2) ,汇总学习心得和活动资料,形成工作档案存档。各县(区)团委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办)基层团组织开展教育实践的督促指导,团市委将对全市各级团组织的教育实践进行专项督查。
附件:
1、庆阳共青团“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领导小组
2、“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工作报告表。
3、“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工作信息员登记表
共青团庆阳市委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