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关于2016年度
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甘高宣教函[2016]4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甘肃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甘高宣教函[2015]1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研究,省教育厅(高校工委)继续设立甘肃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课题研究项目。现将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分为:(1)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不超过2年;(2)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千元,研究周期为1年。
重点、一般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适应全省各高等学校申报,主要面向高校党委宣传部门、学工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等;每所高校最多申报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直接从事高校宣传思想、学生工作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管理工作。专职辅导员可放宽职称要求。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进行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申报须同时报送电子和书面材料。申请者填报《申报书》(见附件),学校填报《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于2016年4月30日发至邮箱:467487860@qq.com,纸质材料于2016年5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寄送材料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完成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审定和报送材料的审核。
2、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合理分配使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将作为项目结题评审的重要内容。
3、项目资助经费统一划拨高校财务处。高校科研管理和财务部门,要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的指导和管理。
四、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电子《申报书》《汇总表》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邮寄的纸质《申报书》要按照《汇总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各高校要积极组织、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 系 人:宣教处 车一博 邓 伟
联系电话:0931-8283908
邮寄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教育大厦12楼1212室宣教处,邮编:730030
附件:1、2016年度甘肃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研究项目课题指南.doc
2、2016年度甘肃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3、2016年度甘肃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课题研究项目汇总表.doc
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