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各部门: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院201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按照国家安排执行,不再另行通知。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二、各系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校园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和信息畅通,并将值班安排表于放假前报送保卫处和学院党政办公室。
三、保卫处要加强节日期间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严格门卫制度和车辆出入制度,加大校园巡逻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和巡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