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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甘肃省首届大学生 朗诵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3日

各总支:

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鼓励我院大学生用语言传播民族文化、塑造民族精神,展现新时期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按照甘肃省教育厅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八届齐越朗诵艺术节暨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朗诵大赛”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当代大学生通过朗诵经典,领略朗诵语言的独特魅力,感受中华经典文化,不断提高自身语言能力,增强国家语言自信,努力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和平理念,凝聚爱国精神。

二、组织单位

主办:团 委

承办:各系团总支、院学生会、系学生分会

三、参赛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大学生。

四、活动组织委员会

主 任:罗 伟

副主任:胡 霞 龚军军

成 员:各系团总支书记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学楼513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赛事的具体组织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刘金龙 侯龙龙 包永祥

五、朗诵内容及形式

(一)参赛作品的内容,要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反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能用青春之声道出当代大学生对中国梦的理解和对祖国的深沉情意。可围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歌颂革命精神和英雄人物等主题设计作品;也可结合自身实际,适当增加符合地域特点或表现本地民俗风情的作品;鼓励师生原创作品。

(二)各系推荐作品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通过表演者对作品主题意境的把握,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和刻苦努力、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的努力实践。

六、比赛流程

本次比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系初赛。 2016年3月2日——2016年3月20日,各系在广泛动员和深入把握朗诵主题的基础上,自主组织本系的学生参加朗诵比赛,选拔优胜者进行复赛,各系要在2016年3月20日前将本系朗诵获奖者信息报送组委会办公室(要求每个系至少选出4个朗诵作品参加复赛)。

第二阶段:学院复赛。2016年3月20日——2016年4月20日,组委会办公室聘请专家,依据各系初选节目进行复赛,确定进入学校决赛的参赛作品。

第三个阶段:学院决赛。2016年4月20日——2016年5月10日在阶梯教室举办庆阳职业技术学院选拔大赛现场决赛,采取评委打分和现场观众参与打分的形式确定名次并颁奖。取得一等奖的参与团体将报送省上参加甘肃省首届大学生朗诵大赛。

七、比赛规则

(一)比赛可以采用音频、视频、道具、灯光等辅助方式,由参赛者所在系负责准备;

(二)每部朗诵作品的参与人数不得多于6人;

(三)朗诵作品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计时以人声(包括音频、视频中的人声)开始计算,结束时间以最后人声(包括音频 、视频中的人声)结束为止,每部作品都将会完整呈现。但每超时30秒扣5分(不足30秒按30秒计算);

(四)决赛以抽签方式确定选手出场顺序,顺序号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予调换,在规定时间不能参赛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在比赛过程中,因操作人员失误、设备因素导致的音频、视频播放错误,该作品将重新开始比赛并重新计时。

八、评分标准

决赛采用现场打分形式 。评委对参赛选手的语言素养能力、语言应用能力和舞台表现力进行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

1.主题 :10分

2.感受表达:共60分

语音面貌:10分

作品理解感受:20分

语言表现力:30分

3.舞台风貌:共20分

服饰体型:10分

体态语:10分

4.现场效果,即音视频配合:10分

5.评委打分以整数计,选手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评委的平均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九、奖项设置

比赛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一等奖获得者将代表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甘肃省首届大学生朗诵大赛。在甘肃省决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将参加“全国第十八届齐越朗诵艺术节暨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朗诵大赛”。

共青团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2日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2016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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